今日,新西兰金融服务提供商注册局(简称FSPR)网站公布,2016年3月有50家公司或个人注销FSP登记。相比2016年2月份215家和1月份136家公司或个人注销FSP,3月份注销的数量是少之又少。
公司或个人注销的主要原因是,不符合《2008年金融服务提供商(注册和纠纷决议)法案》第18条第1款的规定。其写明:
金融服务提供商的注销:
(1)根据法案的第19条和第20条,在此通知期间,注册者必须注销FSP,如果注册者符合如下情况:
a. 根据法案第13条,不再符合注册资格,
(aa). 根据法案第16条第1款ab目要求,未能注明注册者的姓名,公司地址,成员号
b. 在注册期满3个月后的任何时间,不能提供金融服务
c. 由于错误或误导性内容而被注册
d.已提供申请费或年度审核费,税收申请,随后拒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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