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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明年另一个全能型金融申诉机构 最高获赔$50万
酷汇讯 | 11-03 18:10

今年5月份,澳大利亚政府同意专门建立一个外部纠纷解决机制(EDR),以解决各金融服务公司争端。该EDR机构名为澳大利亚金融投诉机构(AFCA),将在2018年7月1日正式开始投入使用,并将取代我们常说的金融服务申诉机构FOS,信贷和投资监察机构以及退休养老投诉法庭等组织。

当地时间11月3日,澳大利亚财政部发表了一份关于建立AFCA的咨询文件,从赔偿金额的限制到新机构的治理等各方面征求意见。咨询开放截至2017年11月20日结束。请有意者就“收入风险纠纷和一般保险经纪纠纷保持具体限制是否合适”,以及“有没有其他原则可以帮助确保AFCA做出公平、有效、及时、独立的决定?”等问题发表评论。

AFCA在现有监察申诉机构的基础上,另具有其他重要特征。具体来说,它将设置更高的金额限制,对用户负责更多,并且会有独立评估人员来处理有关纠纷投诉。

AFCA将集金融服务申诉机构FOS,信贷和投资监察机构以及退休养老投诉法庭等组织功能于一身,处理所有财务纠纷。并且,AFCA提供免费,快速和有约束力的争议解决方案。金融公司将被要求成为AFCA的成员,公司行为必须对AFCA负责,AFCA对其成员有约束力。

澳大利亚政府表示,AFCA将处理价值更高的纠纷,使更多的消费者和小型企业有处投诉。如果他们遭受了不正当的损失,将会获得公平赔偿。

即将开始运作的AFCA拥有明确的管辖权限,在受理退休金争议时对其争议价值无限制要求;受理非退休金消费者争议时,纠纷的争议价值规模最高为100万美元(比目前上限额提高了100%),AFCA可以决定的赔偿限额为500,000美元(比目前限额增加62%)。

AFCA将可以受理那些无处投诉的案例。政府期望AFCA能够处理除现有外部争端解决机制或法院已经听取的争议之外的投诉,以及涉及整个基金管理的退休金投诉。

环球汇讯提醒,现有的争议解决机构将在2018年7月1日之后继续运作,处理目前已有的投诉。消费者也可以自行决定将投诉转交给AF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