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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元资本有限公司因裸卖空被香港SFC处以120万港元罚款
酷汇讯 | 04-19 16:49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因天元资本有限公司(天元)在2015年5月干犯有关卖空禹洲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禹洲地产)股份的缺失,对其作出谴责及罚款120万元。

2015年5月12日,禹洲地产宣布配售新股份的建议,而有关配售事项须待达成若干条件后方可作实。禹洲地产其后在2015年5月21日收市后发出另一份公告,表示已在同日达成有关条件及完成该配售事项。天元是禹洲地产股份配售的其中一名承配人。

证监会发现,天元在2015年5月13日收到一名配售代理的确认,表示该公司将获配发3,200万股禹洲地产的配售股份。在收到口头确认后不久,天元便出售10,633,000股禹洲地产股份。在发出卖盘指示时,天元并无任何禹洲地产股份,而该配售事项亦尚未完成。天元因此卖空了10,633,000股禹洲地产股份(注2及3)。

证监会认为,天元在买卖有关配售股份时没有以适当的技能、小心审慎和勤勉尽责的态度行事,亦没有实施充足和有效的系统及监控措施,以确保其遵从有关卖空的规定。

证监会在厘定罚则时,已考虑到这宗个案的所有相关情况,包括:

这是第二次发生的类似事件 - 虽然证监会已在2013年8月就类似事件(配售股份在2010年6月于完成配售之前售出)发出劝诫信,但天元没有改善其系统及监控措施,以防止无抵押卖空活动;

就禹洲地产股份所进行的买卖涉及单一项及非蓄意的卖空活动;

天元自行向证监会汇报违规行为;

天元承担因无法进行交收所涉及的费用;

天元已在有关事件发生后采取补救措施加强其内部监控措施及系统;

天元在解决证监会提出的关注事项,以及在接受纪律行动和证监会的调查发现方面表现合作;及

天元过往并无遭受纪律处分的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