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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互助、虚拟货币何以成为“犯罪新宠”?
天网查 | 02-16 09:54

很多人在网上都接受过此类宣传:参加金融互助平台赚大钱、投资虚拟货币一夜暴富等等。近些年来,随着各种所谓的“金融创新”如雨后春笋冒出来,最后却被诈骗分子利用,成为金融诈骗的“新宠”。本文结合一起金融诈骗案,以案说法,教大家如何躲避风险。

案件回顾

被告人彭某成立了甲公司,以“金融互助”为名,通过召开现场宣讲会、招商会、微信传播等途径,宣传投资“3M平台”20天即可获得20%的高额收益,介绍他人投资还可以获取20%的提成,并在朋友圈发布豪车、名酒、怀抱大量人民币等图片,诱骗社会公众成为会员并加入投资。

彭某通过亲朋等人账户暗中操控“3M平台”投资款的匹配,制造高额回报的假象欺骗更多人投资。为了维系平台运行,彭某一边以“加入快车道”相欺骗,一边以“封号”相威胁,从而吸收更多资金,最终造成1000余名被害人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

“3M平台”因资金链断裂而倒闭,彭某潜逃至外地,以操盘手的身份加入乙公司,另起炉灶经营“深蓝”网络平台。该平台采用三级分销模式,会员注册后高价购买低价红酒、保健品等商品,获得等值“深蓝积分”以及每日增值1%的高额回报,会员还可以用积分兑换“贝贝币”,通过“贝贝币”上涨获取收益,“贝贝币”的涨跌实际由乙公司后台控制。后来乙公司股东关闭平台并瓜分剩余投资款约1500万元,被害人“贝贝币”资产全部归零。

最终,彭某被绳之以法,法院以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案情分析

本案中,彭某的非法集资行为存在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涉嫌“金融互助”型非法集资。彭某创建的“3M”投资平台,主要模仿的是马夫罗季的“MMM金融互助社区”,这是个典型的庞氏骗局。彭某在明知该平台没有任何生产经营活动及投资项目,却以高额的回报作为“诱饵”吸引“会员”大量参与投资,而“会员”的“高收益”均来自新增投资,随时可能崩盘。彭某等人操纵投资款项,将大量的资金转入其控制的账户,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

第二,彭某涉嫌“虚拟货币”型非法集资。彭某创建乙公司,要求投资者高价购买商品获得兑换“贝贝币”的资格,以不足200万元的商品,获得超过5000万元的投资款,这本质上属于一种未经批准的公开融资的行为。乙公司操控“贝贝币”交易价格快速上涨,让投资者尝到了甜头,并通过互联网公开宣传造势,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但是“贝贝币”作为虚拟货币,它没有真实价值支撑,价格完全由乙公司操纵,一旦平台关闭,投资者将血本无归。

天网查提醒

网络上各种非法集资诈骗局,其套路通常分为三步:

第一步:设局。设立网络平台,以“金融创新”为旗号,为投资者描绘快速致富的蓝图,并大肆造势宣传,以吸引投资者关注;

第二步:利诱。前期以高额回报作为“诱饵”,以打消投资人的顾虑,部分平台还设有“积分返利”“推荐奖励”等规则,以吸引更多人参加、更多资金投入,集资金额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第三步:崩盘。多数非法集资网络平台没有真实盈利项目,只能“拆东墙补西墙”,最终资金链断裂,平台“爆雷”,投资人遭受损失。

非法集资其实是穿着“金融创新”的外衣,行“庞氏骗局”的行为,所谓的“稳赚不赔”是依靠“借新还旧”连环骗局营造的美丽泡影,面对花样百出的投资骗局,投资者应该要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