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5日,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发布了针对Halifax澳洲母公司的最新法令。该法令判决:
1. Halifax公司破产管理人可以并将继续可以使用NAB账号946205445和308580742中的资金。2018年8月2日,Johnson Winter & Slattery信托账户收到100,000美元。此外,Bankwest账户4646460的定期存款应支付:
a.Halifax Investment Services Pty Ltd(已任命破产管理人)的交易费用,直至所述金额付完为止;
b.公司管理成本(如会议花销)以及应支付给Link Market Services公司的费用,直至所述金额付完为止;
c.由公司产生的任何其他合理必要交易费用。
2. 任何人,包括公司所有债权人或澳大利亚证券及投资委员会(ASIC),有权在提前三(3)个工作日向原告发出通知之后,证明有足够的利益,寻求变更法令。法院可以在原告遵守下述法令4之后7日内行使上述权利。
3. 原告(PHILIP ALEXANDER QUINLAN)须在上述法令下达后七(7)个工作日内,采取所有合理措施,以通告的形式将法令内容传达给公司的债权人(包括自称为公司债权人的人员):
a. 在原告公司网站上发布:https://www.ferrierhodgson.com/au/creditors/halifax-investment-services-pty-ltd;
b. 在公司(Halifax)网站 www.halifax.com.au上发布;
c. 在“Halifax Plus”、“Halifax Pro”和“Trader Workstation”公司提供的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d. 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公司在Level 49, Governor Phillip Tower, 1 Farrer Place, Sydney 的物业业主;
e. 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公司管理人Philip Alexander Quinlan 于2018年12月11日的宣誓书(Quinlan先生宣誓书)中第8段所列的COI(检查委员会)各成员;
f. 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Quinlan先生宣誓书附件“PAQ-1”中第43页所列的交易债权人;
g. 通过电子邮件发给公司(Halifax)员工。
4. 中间过程的成本和费用属于公司(Halifax)破产管理过程中的成本和费用。
此外,澳联邦法院还公布了Halifax澳大利亚母公司截至2019年3月1日的详细收支预测表,如图所示: